1764万票据纠纷再审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发布时间:2017/10/28 7:48:49
张宏志律师代理山东某公司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鲁民终2023号终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再审一案,已经由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28日以(2017)最高法民申2026号裁定驳回再审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工行江北支行在办理涉案票据贴现时,履行了查询税务机关等相应审查义务,申请人“未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工行江北支行在取得票据权利时存在过错或重大过失,故该公司主张工行江北支行不能取得相应利益,难以成立”,为此驳回再审申请。
该案例主要提示我们,贴现银行的过失或者过错需要更严格的举证责任认定,否则很难实现票据损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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