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代理醉驾型危险驾驶罪无罪案
近期张宏志成功办理一起醉驾型危险驾驶罪无罪辩护案件,当事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结案后顺利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报考公务员,受到当事人高度赞扬。
针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情况,律师发挥专业辩护作用和聪明才智,顶住压力和质疑,克服多重困难,在二审中提出程序证据达不到确实充分且情节显著轻微等辩护观点,要求法院依据办理醉驾型危险驾驶罪专门法律规定和疑罪从无原则,撤销一审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最终二审法院以(2023)刑终139号《刑事裁定书》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公诉机关向一审法院提出撤回起诉。2024年1月,一审法院以(2024)刑初54号《刑事裁定书》“准许公诉机关撤回对被告人的起诉”,同时解除了对被告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之后,公诉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书》《不起诉理由说明书》,认定被不起诉人不构成犯罪,决定不起诉,不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没有案底。2024年2月,因报考公务员,当事人在辖区派出所顺利开出《无犯罪记录证明》。至此,这起醉驾型危险驾驶罪无罪辩护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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