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晏某2200万票据返还纠纷起诉工行宁波支行
发布时间:2014/12/19 23:42:54
参与了晏某在湖南湘潭中院因票据利益返还纠纷起诉工行宁波江北支行[(2013)湘中民三初第111号],要求其返还票据利益2200万元。2014年2月26日判决:一、原告享有涉案2200万元票据权利;二、被告江北支行将涉案票据返还原告。
本案在于原告因在办理贴现时受诈骗犯王永良欺骗,损失了票据款2200万元,而被告江北支行在办理贴现时存在重大过失,依法不享有根据权利,因此应当返还。这次诉讼,为票据权利人向银行主张返还票据利益之诉开了先河。
一审判决下达后,江北支行随即向湖南省高级法院提起了上诉,但最终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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