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受害单位参加1.2亿元票据诈骗刑事案件
张宏志律师接受因1.2亿元票据贴现被诈骗的受害单位委托,参加由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检察院以《东检公二刑诉(2015)4号》提起公诉,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5)东刑二初字第12号》审理的案件。
该案是张宏志律师代理票据纠纷案件与刑事案件同步进行的诉讼,十分有利于挽回受害单位巨额经济损失,同时将票据纠纷民事之诉与票据诈骗罪刑事之诉高度融合,目标一致,把两个案件紧密联系起来。这对于丰富票据纠纷审理实践能力的提高和票据纠纷之诉理论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因票据诈骗导致的刑事案件中,由于犯罪份子进行的是诈骗行为,因此贴现银行往往因贴现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而不享有所贴现票据的权利,导致向被害单位票据损失。因此贴现银行如何在面对这样的诉讼中进行有效抗辩,对于减轻责任、维护自身利益非常重要。张宏志律师在代理受害单位向贴现银行主张权利的过程中,也积累了大量银行抗辩方面的经验,能够有效针对银行的抗辩全面维护受害人权益,从而最大限度的实现诉讼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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