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华公司诉东营建行票据损害100万元二审开庭确定
发布时间:2015/9/23 11:25:57
张宏志代理枣庄新华工业公司诉东营建行100万元票据损害赔偿二审案件已经由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于2015年10月23日开庭审理。
本案是《票据法》实施以来尚未见过案例的因银行故意压票导致持人损失而提起的票据损害赔偿之诉。一审已经被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本次二审将产生终审结果。无论结果如何,都会添补此类案件的空白,也会对如何正确认识银行过错和承担何种责任作出法律的态度和观点。因此本案借鉴意义大于实际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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